进修
NJTR-KJ2-014 进修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1-03-12 08:47:17    浏览:

一、目的:

为加强对进修生的日常管理,维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提高我院的医疗和服务质量,防范医疗差错或事故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医院和进修生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来我院进修人员。

三、制度内容:

(一)进修人员准入资格

1.所有来院进修人员必须经科室、科教部同意并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方可入科。如未办理相关手续直接入科,则进修结束时一律不发放结业证书或证明,并追求接受科室相关责任。

2.进修人员资质要求:

(1)医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在正规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两年以上。

(2)护士:应具有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护理工作两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3)医疗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拟进修的专业两年以上的医疗技术人员。

(4)申请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近期有医德医风问题或医疗事故及有关纠纷者,不接受申请。身体条件较差以及妊娠者不宜选送。

(5)其余条件根据各科室招生简章进行审核。

3.进修人员可通过本院职工介绍、业务单位推荐、自我联系等方式来院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4.进修人员需填写《南京同仁医院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后,提交至我院科教部。审核同意后,发放《进修通知书》。进修人员持通知书、单位介绍信、三张一寸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书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科教部办理报到手续。

(二)进修人员权限

1.所有进修人员原则上不办理执业地点变更(特殊情况除外)。

2.进修人员需在本院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没有独立的处方权、手术权限。

3.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和本院病历书写相关要求,在带教老师的监督指导下,完成5份住院大病历后方可书写入院记录等医疗文书。

4.凡在我院进修者,按照医院统一标准发放就餐补贴(满勤每月300左右)。

(三)进修人员劳动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所有进修人员必须佩戴科教部统一制作的进修人员工作牌上岗,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原则上与带教老师作息时间一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3.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不享受探亲假,且不得无故请假,进修期间累计请假超过十天及以上者,终止进修。

4.进修人员未经带教老师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医疗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5.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延长进修时间,如确需延长进修时间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说明报我院科教部备案并补交相关费用后方可。

6.进修人员如需调整进修计划,需提交申请,并经选派单位、调整科室及接受科室同意后方能调整。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人员无论年资深浅,在本院进修期间即作为住院医师(初级职称人员)进入岗位,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进修人员在院期间既要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又要积极主动的参加医院各种活动如病例讨论、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等。

3.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要成立由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和带教老师组建的教学队伍。首先由教学秘书对对进修人员进行入科教育,帮助进修人员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其次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和进修人员需要,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并指定带教老师。

4.科教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进修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对进修人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进修费用

1.进修费:一般科室800//人,重点专科(含院重点专科)1000//人;住宿费:200/月(2人一间),水电费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另收。

2.所有费用均在来院报到时一次性交清,中途因故终止进修者,所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进修结业办理

结束进修前一周内,进修人员认真写好个人总结,还清所在科室书籍、钥匙等物品,经带教老师和科主任审签后,到科教部办理进修结业手续,领取结业证书。进修满三个月发放结业证书,其余人员发放进修证明。

(七)进修生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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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办法解释权归科教部。

五、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六、本版本修订内容

1.明确进修人员资质要求。

2.增加进修人员权限,按医院统一标准发放进修人员就餐补助。

3.调整进修费用。一般科室由200//人调整为800//人,重点专科由300//人调整为1000//人。

       4.增加“(七)进修生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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